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岗位防火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3-12-08 责任编辑:李璨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各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不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包括不点蚊香、蜡烛),同时负责督促他人严格执行。
二、不任意拉接电线和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发现电气设备使用异常应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或指派专人联系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三、室内仪器设备摆放整齐,留出通道和疏散门。
四、室外走廊、楼梯上不准堆放杂物,保持紧急疏散门、通道的畅通。
五、实验室内不得私自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等,熄灭火种,并锁好门窗等。
七、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懂得扑灭初起火灾。
八、一旦发生火灾,首先疏散学生,并及时报告。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参与扑灭火灾。
九、实验室主任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与整改意见、整改结果应登记备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