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08 责任编辑:李璨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 组织与制度
1、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消防工作。
2、各实验分室设置相应安全防火责任人,其工作接受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和实验室主任的监督与指导。
3、制定实验室岗位防火责任制与消防情况预案。
二、 消防细则
1、实验室为烟火管制区,严禁使用明火。
2、实验室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加强电源与电路管理。各类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都必须由实验室联系学校有关部门统一施工。电源及线路周围必须保持整洁干燥。
4、严格控制电热器的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烘箱等电热器;空调、电烙铁的使用要注意安全。各类电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在现场,如人离开,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电热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品。
5、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6、不准在实验室内抽烟,不得乱扔烟蒂。实验室内不得燃烧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品。
7、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品及电热器应定点使用,并确定责任人,使用地点及责任人由实验室主任上报系部备案。
8、消防器材定点设置,定期检查。严禁挪用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周围必须保持整洁。
三、 宣传与检查
1、由学校有关部门和实验室主任进行消防宣传,提高实验室人员的消防意识与防火、灭火能力。
2、实验室主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归档备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