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责任编辑:武晓旭 来源:教务处
为掌握教学运行情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第9周-13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9-13周(4月22日-5月24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院(部)教学档案建设:主要检查院(部)教学档案、教研室档案、实验室档案等档案建设及管理是否符合规范。教学档案及实验室档案参照《长沙学院系部档案管理规范》(长大评〔2012〕6号),教研室档案包括教研室相关制度、教研室活动记录、相关课程建设资料、教师个人档案等。
2.教学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课件等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各院(部)组织对本学期课程教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及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批改认真的作业进行公开展示,鼓励全体教师参观学习。
4.实践教学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院(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报告和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过程材料(包括工作安排、课题申请表、开题及中期检查环节的过程记录等纸质材料)。
5.外聘教师管理:主要检查各院(部)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包括调课、课堂教学及学生反映情况等)以及院(部)对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二)教风与学风专项检查
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联合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风与学风专项检查。
1.教学秩序与教风:主要检查未经批准的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提前结束课程情况,调课后补课情况,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的组织情况: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
3.学生学习氛围与学风:通过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在教室的就座情况,课堂上有无吃早餐、玩手机、睡觉等现象,学生课堂的参与情况来考察学生的学习氛围与学风。
检查中,对于教师违反《长沙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长大教〔2018〕139号)相关规定的情况,教务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学生违反《长沙学院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长大学〔2018〕7号)中课堂行为规范相关规定的情况,学生工作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听评课专项检查
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校领导、院(部)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督导成员、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将深入全校课堂开展现场听评课专项检查。任课教师应认真准备教学内容,加大课堂互动,有效调动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院(部)公开示范课活动
各院(部)组织公开示范课活动,组织全院(部)教师观摩,邀请联系院(部)的校领导以及对口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现场听课点评。
三、检查方式
(一)各院(部)应成立包括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督导成员在内的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并制定详实可行的教学检查方案。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检查方案和长沙学院院(部)公开示范课活动安排表(附件1)于4月26日之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常规教学检查由各院(部)在第9至13周进行自查整改,并根据自查情况于5月28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内容请各院(部)按上述检查内容与工作要求(包括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建议,以及实施的安排)进行撰写。
(三)专项检查由教务处在第9至13周组织完成并通报。
(四)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运行数据统计表(附件3)的纸质与电子档,于6月21日前提交教学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