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办理免测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责任编辑:武晓旭 来源:教务处
2016级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可在体育教学部网站下载),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请需要办理免测手续的同学于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校园卡(校园卡头像不清晰者须另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病历证明到天健体育场荣誉室找刘亮办理免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