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依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学工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长大学工通[2022]10号】的工作要求,经各班同学个人申请,系部研究决定,对金明骑等15位同学进行了学费减免评定,现对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五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到经管大楼学工办A202反映情况。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