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困难生认定名单公示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工作处[办通办通 [2020]1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要求,我院在所有在籍学生中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通过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和学院评定小组评定。现将2020-2021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请有异议者将不同意见反馈至经管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综合楼214),逾期不候。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