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资助工作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即将启动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2018-2019学年在校的2016-2018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1、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2、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18-2019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前10%以内;如排名在前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详见附件一),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3、学院名额:4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1、9月26日下午4点——5点将申请材料交到第一综合楼212办公室,逾期不候。
2、9月27、28日学院组织评审。
3、9月30日——10月11日公示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学院将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择优推荐,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申报学生应严肃对待申报工作,确保自己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如有发现材料作假,虚报、瞒报、谎报内容者将按照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进行纪律处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