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与北京均豪公司合作协议以及“灯火公益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要求,经物业管理专业各班学生个人申请,学院与公司研究决定,对高亮等34位同学进行了资助评定,现对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本名单公示期为2018年3月16日—2017年3月19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拨打院学工办电话84261323反映情况。本期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表现较好学生,日常生活应当朴素节约,如有使用高档生活用品和电子设备的将取消受助资格,请全体同学监督。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261323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