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四新”专业建设,促进学生跨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建设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生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申报要求
1.课程体系要精炼。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体现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专业课程,总学分15-20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2.对接需求要精准。申报微专业项目应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精准对接产业、行业领域需求,确保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素养达到相关行业定位素质要求;
3.教育资源要高配。微专业负责人须是微专业所设置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须有高级职称,教学团队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合作,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建设任务的能力;
4.服务保障要到位。申报学院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微专业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制机制,确保教学运行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顺畅运行。
三、建设任务
1.构建高质量课程体系。积极开发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新课程,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以适应“四新”发展新要求及学科专业交叉趋势;
2.培育优质教学团队。打造体现我校学科交叉特色的跨学科教学团队和校企合作团队,鼓励教学团队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的创新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
3.深入推进协同育人。鼓励教师组建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设置、跨行业企业的教学团队,用现有的学科、专业建设优势,推动课程内涵的整合、跨学科课程的融合和校企联合协同育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四、建设主体与责任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设置建设负责人1名,在学院领导下,承担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等具体建设任务;
2.“微专业”教学团队由“微专业”所在学院牵头组建,需充分统筹校内外高水平师资力量,鼓励学院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组建教学团队;
3.“微专业”负责人对每门课程建设、实施和考核方式负责。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长沙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长沙学院微专业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2),盖章版纸质档提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长盛楼3008),同时发电子档:568202164@qq.com。
附件:
附件1:长沙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长沙学院微专业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doc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